1. 提交申請
申請者需通過網上系統提交完整的申請表格及相關支持文件。
2. 初步審閱
執行機構將在30個工作天內對申請進行初步審閱,確認資料是否齊全。
3. 補充資料或文件
若資料不完整,申請者需根據要求在14日內提交補充資料或文件。逾期未提交可能影響申請進度或導致申請被拒。
4. 獲批與簽約
申請一經批核,申請者需按照指引完成簽署資助協議,正式啟動項目。
5. 項目實施
項目實施必須遵循申請方案,並於不超過12個月內完成所有工作。
6. 進度報告與最終報告
項目完成後的2個月內需提交最終報告及審計報告,展示項目成果與支出詳情。
7. 資助發放
如進度報告、最終報告及審計報告均符合要求,資助款項將於60-90天內發放至指定銀行賬戶。
以上流程確保申請過程的透明度與規範性,並保障資助項目按計劃推進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