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2023科技券TVP申請解難專輯

2023更新:全面認識 TVP 科技券申請

自政府推出科技券計劃以來,許多企業對這項政府資助計劃表現了濃厚的興趣,並紛紛探究如何申請此項資助。的確,科技券資助金額高達60萬港元,這樣的資助額度不足為奇地吸引了眾多企業的關注。但申請科技券並非易事,不可能保證所有的申請都能夠成功。

科技券簡介

TVP(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科技券計劃)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推出的一個資助計劃,旨在支持香港小型及中型企業(SMEs)採用新科技,提升其競爭力和效率。該計劃由創新科技署(ITC)管理,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高達HKD 600,000的資助。

以下是全面認識TVP科技券申請的相關信息:

  1. 資助範圍:TVP科技券的資助範圍包括不同的科技項目,例如網頁設計、數據分析、POS系統、CRM系統等等。企業可自行選擇適合自己的科技項目進行申請。
  2. 資助金額:每家企業最高可獲得HKD 600,000的資助,資助金額可視乎項目的規模和需要進行調整。
  3. 資助比率:TVP科技券的資助比率為三比一,即政府資助三份,企業自付一份。
  4. 申請資格:申請TVP科技券的企業需要符合以下條件:(a)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小型或中型企業;(b)該企業未曾在過去獲得政府資助進行相同或相似的科技項目。
  5. 申請流程:申請TVP科技券的企業需要透過ITC網站進行網上申請,提交申請表格和相關文件。申請後,ITC將進行初步審查,通過的申請將進入詳細審批階段。
  6. 審批流程:TVP科技券的審批流程包括初步審查和詳細審批。初步審查主要是確保申請企業符合申請資格和申請要求。詳細審批則包括技術評估、商業評估和項目審查等步驟,ITC會在45個工作天內通知申請企業。

為什麼企業申請科技券可能會失敗?

1. 疑似科技券供應商圍標情況

政府對企業申請科技券有一系列的要求,其中包括按項目價值索取指定數量的報價單。若申請者無法符合所需報價數量,只能透過合理解釋等方式解決。然而,實務上的執行情況較為嚴格,因此企業在申請科技券時必須確保符合要求,以免遭遇疑似圍標情況而被拒絕。

正如前文所述,政府規定企業在申請科技券時必須依據項目價值索取指定數量的報價單,但往往可能因為不知情或其他因素而陷入服務供應商的圍標陷阱。舉例來說,當企業向供應商A索取報價時,該供應商可能聲稱有另一家空殼公司B,專門為符合企業的申請需求而開出足夠數量的報價。但實際上,這種做法是違法的圍標行為。若政府發現企業的報價單中存在圍標行為,該企業申請的科技券就可能會失敗。

何謂科技券供應商圍標?

科技券供應商圍標是指在科技券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供應商之間達成不正當協議,例如價格、服務範圍、評分等方面達成協議,以限制其他競爭對手參與投標,從而獲得不正當的競爭優勢。這種行為違反了公平、透明和競爭的原則,對科技券申請企業和科技券計劃的形象都有損害。因此,政府應該加強監督和管理科技券計劃的實施,確保所有供應商都有平等的機會競爭,並且對違反圍標規則的供應商進行相應的處罰和制裁。
 

科技券供應商圍標會承擔甚麼法律責任及制裁?

科技券供應商圍標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可能違反反壟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且會損害公平、透明和競爭的原則。因此,政府對於圍標行為會採取相應的制裁和處罰措施。具體的法律責任和制裁方式可能包括:

  1. 取消或中止科技券項目:如果政府發現供應商存在圍標行為,可能會取消或中止相關的科技券項目。

  2. 拒絕供應商參與未來的科技券申請:政府可能會拒絕圍標供應商參與未來的科技券申請。

  3. 罰款:政府可能會對圍標供應商進行罰款,以制裁不正當的行為。

  4. 財務損失賠償:如果政府和相關企業因圍標行為而遭受財務損失,可能會要求圍標供應商進行賠償。

  5. 刑事訴訟:圍標行為可能違反反壟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因此圍標供應商可能面臨刑事訴訟。

總的來說,政府會嚴格打擊圍標行為,確保科技券計劃的公平性、透明度和競爭性。

2. 證明文件不足
在申請科技券時,企業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以符合政府的資格要求,如根據商業登記條例或公司條例在香港登記成立的公司,且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且與申請項目相關。在提交文件時,除了商業登記證明外,還需要提交其他文件以證明企業持續發展和運作,例如MPF供款紀錄等。如果企業未能提交所需文件,就可能無法符合政府的要求而導致申請失敗或遇到申請過程中的困難。因此,企業需要了解並準備所有所需文件,以充分符合政府的要求。


3. 等待時間過長

在申請科技券時,政府部門對於申請科技券的審批程序相當謹慎,每份申請都需要進行內部審議,回覆申請人需要時日。雖然政府已經作出努力加快審批時間,但由於審批會議只每兩個月舉辦一次,企業等待回覆的時間仍然相對長。長時間等待可能會影響企業的耐性,有些企業可能會覺得煩躁,進而放棄申請,導致科技券計劃失敗。因此,申請企業需要耐心等待政府的回覆,並且在等待期間持續跟進申請進度,以確保申請能夠順利進行。

怎樣增加科技券申請的成功率??

完整的科技券申請書內容 
科技券申請書是決定申請成功與否的關鍵文件。除了呈報公司資訊外,申請書還需具體描述科技項目的內容。在整份計劃書中,必須清晰說明申請科技券的目的、對企業的益處以及是次申請項目的作用。具體而詳盡的申請書能釋除科技券計劃委員會的疑慮,讓委員會相信項目能合理地執行。因此,申請書的內容描述越具體、越仔細,申請成功的機會就越大。


選用經驗豐富的科技券顧問 


科技顧問服務是一項針對企業申請科技券的外部顧問服務,旨在為企業提供擬採用的科技服務或方案的建議。雖然有些企業對於科技券顧問的角色感到疑問,但事實上,科技券顧問對於提高申請成功率至關重要。申請科技券計劃需要填寫大量的表格和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和資訊,申請企業也需要詳細說明自己的科技需求和計劃,並提供相關的技術和市場研究報告、業務計劃等,以證明計劃具有可行性和商業價值。由於這需要對相關的政策法規有深入的了解,並具備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科技券顧問可以協助企業了解科技券計劃的相關政策法規和申請要求。此外,科技券顧問還可以幫助企業篩選最適合的科技供應商,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協助企業找到最符合其需求的科技解決方案。在申請過程中,科技券顧問可以與相關的政府部門進行聯繫,確保申請程序順利進行,避免企業因申請科技券失敗而錯失機會。

值得注意的是,科技券顧問必須是根據《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的公司,並且必須與所選用或呈交的服務供應商沒有任何關係。要成功申請科技券,企業需要詳加考慮申請書的內容和必要的文件,並且可以借助科技券顧問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使申請過程更加順利和成功。

如何申請科技券

任何申請者可透過科技券計劃管理系統提交申請書。只需前往倉科局網址提交 https://www.itf.gov.hk/l-tc/TVP.asp

請留意:任何企業或機構在提交申請表格前,須確保已在表格附下列的所須文件:

(a) 申請者的商業登記署表格1(a)/1(c)或最近期的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表格 NAR1)的副本
(b) 申請者在提交申請時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例如最近三個月內發出的發票/收據或商業合約、最近期的經審計帳目、利得稅報稅表及稅務局發出的評稅通知書
(c) 代表申請者簽署申請表格的人士的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
(d) 所有根據本指南第12 段取得的已簽署的誠信及不合謀報價/投標確認書副本
(e) 競投者提交的報價單副本,上面顯示競投者的詳細聯絡資料 (包括地址、電話和電郵)。請列明申請者擬選取的報價單,以及每張報價單上的項目如何對應申請表格乙(I)部的項目開支。

哪些項目能得到科技券的資助?

科技券向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的項目提供資助,以助申請者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科技券涵蓋的典型科技服務及/或方案列表載於《申請指南》的附件二。申請者可提出其他能達到科技券目標的科技服務及方案。常見的方案包括:用戶管理系統,人力資源流程重新設計,庫存管理系統,ERP系統, POS系統,物流管理系統, 網上銷售系統,客戶關係/信息管理系統, 網上商店,電子商務平台,網上酒店預訂系統,旅行社網站,保險經紀系統等等。

 

科技券可否提交多於一份申請書?

任何申請者只可在同一時間提交一份科技券申請書。如需要提交2份申請,申請者需完成較早前獲批的項目及提交項目最終報告後,方可提交新申請。

 

沒有實質運作的公司或主要業務大部分在香港境外進行的企業或機構可否申請科技券資助?

以「空殼公司」作商業登記,或主要業務大部分在香港境外進行的企業和機構,均不會被視為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因此,不符合申請科技券資助的資格。

 

公司的某項科技項目已獲得其他的政府資助,可否同時申請科技券資助?

申請者在同一個已獲批的項目中的相同開支項目,不可同時申請及接受其他直接的本地公營資助計劃。

 

若申請者名下有兩間公司,其中一間已成功申請科技券資助,另一公司也可以申請資助嗎?

可以。申請者亦請留意,自 2020 年 8 月 14 日起,由相同人士分別持有30%或以上擁有權的不同法人機構已不再被視為同一機構以計算累計資助總額。

 

創新科技署在收到申請後有甚麼處理程序?

創新科技署收到申請書後,會查核其資格及作初步評估。如有需要,創新科技署會要求申請者作出澄清或提交補充資料。

合資格的申請將由科技券計劃委員會(委員會)予以考慮,不合資格的則會由科技券計劃秘書處退回申請者。

委員會由工商界、科技界、專業服務界及相關政府部門組成,委員會成員名單載於此。獲委員會支持的申請,將提交予創新科技署署長審批撥款。

 

科技券有甚麼評審準則?

每宗合資格的申請會按個別情況予以評審和考慮。科技券項目的評審準則包括-

a. 建議項目與申請者的業務是否相關-項目應有望透過提高生產力、降低成本或提升效率、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以增強申請者的競爭力;
b. 預算是否合理-科技券計劃委員會或創新科技署會參照其所知悉的有關技術的市價作出評估,各個開支項目須為必要及與推行項目有直接關係;
c. 推行細節是否合理-考慮因素可包括有否訂定具體的項目成果。此外,因應該項科技的複雜程度及項目期限等因素,推行細節應切實可行;以及
d. 科技券計劃委員會及創新科技署所知悉有關顧問及/或服務提供者的不良記錄(如有)。

 

過往申請失敗的常見原因是什麼?

每宗合資格的申請會按個別情況予以評審和考慮。過往申請不被委員會支持的常見原因包括:

  • 申請者沒有提交申請相關的文件
  • 申請企業沒能處理/按時回覆倉科局就申請提出的問題
  • 現成項目的成本構成項目總成本的絕大部分
  • 申請項目只含有少量或沒有科技元素,如純購買某些硬件或軟件,因而不符合計劃的目標。

 

科技券會否在項目開始前預先向申請者發放資助款項?

如相關科技券申請是在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一日前接獲,創新科技署會以發還款項方式向申請者發放不多於項目實際成本三分之二(以創新科技署署長核准的款額為上限)的資助。就此,申請者應在科技券項目完成後兩個月內,透過科技券專屬網站,以電子方式向創新科技署提交所需文件,以便安排發還核准資助款項。

如該科技券申請是在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一日或之後接獲,創新科技署會在與申請者簽訂資助協議後,按申請者的要求發放首期撥款,上限是項目獲批資助額的 25%,申請者須先根據配對原則投入同一百分比的款項。餘下撥款將於創新科技署接納申請者提交的項目完成報告後發放。

 

成功申請到科技券的資助,是否代表當我們完成整個項目後就可以立即取得資助款項?

申請者應在科技券項目完成後兩個月內,透過科技券專屬網站,以電子方式向創新科技署提交下列文件,以便安排發還核准資助款項:

a. 項目最終報告,當中指明項目已經完成,並載有項目開支摘要及項目成果;
b. 項目成果證明(例如顧問報告、交付收據、軟件系統的電腦截圖、設備/硬件的照片、舉辦培訓的紀錄如照片及培訓教材等);
c. 每個開支項目的付款發票及相應收據正本或副本。發票及收據上的付款人名稱必須與申請者名稱相同;
d. 如核准資助額超過五萬港元,須向創新科技署提交由獨立審計師編製的經審計項目收支表;以及
e. 如核准資助額為五萬港元或以下,申請者須擬備及提交最後收支表,並聲明該最後收支表準確無誤,且所有開支均符合資助協議所載的 規定。申請者擬備最後收支表時,可參閱《申請指南》「審計要求」部分提及的《審計師須知》附件內載述的經審計收支表格式。創新科技署有權就最後收支表進行詳細核查。

逾期遞交所需文件,可導致暫緩發放、削減或停止發放項目資助。申請者如在專屬網站提交最終報告或證明文件時遇到困難而需要協助,可聯絡創新科技署。